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安徽泽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置18万吨氟化钙污泥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安徽泽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置18万吨氟化钙污泥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;
建设单位:安徽泽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安徽省天长市郑集镇移创产业园;
公示内容:安徽泽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年处置18万吨氟化钙污泥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.pdf;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7日(20个工作日)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顾燕来
联系方式:139550466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