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安徽台雄工程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实验室排风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安徽台雄工程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实验室排风设备项目;
建设单位:安徽台雄工程配套设备有限公司;
建设地点:天长市芦龙经济开发区88号;
公示内容:安徽台雄工程配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万套实验室排风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-公示版.pdf;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2日(20个工作日)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李锋
联系方式:13625505688